喜羊羊 发表于 2011-2-15 12:42

建能哥兰公司缴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建能哥兰公司缴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自治管理,提高员工的自主保安、群体保安及产品质量意识,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建能哥兰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按照建能集团规定,实行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一、安全质量风险抵押时限2010年3月30日至2011年3月29日。二、交纳范围及标准建能哥兰公司在岗在册人员全部实行安全质量风险抵押。缴纳标准见附表。三、缴纳办法以2010年3月份在岗在册为基础,统计风险金交款明细及总额(注明现职务、工种),经审核后,由单位于4月底前统一交至财务部。四、考核办法1、发生幸免责任事故的,等同于事故发生,并按幸免事故的性质、类型和级别进行处罚。2、发生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安全事故的,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和级别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3、管理人员未完成季度查“三违”指标的,按照未完成的比例,等比例扣发兑现。4、月度实现安全生产,每季度按交纳额的20%进行兑现。年度实现安全生产总目标,按交纳额的20%进行嘉奖,并返还本金。5、职工每月出勤20天及以上,季度对等奖励;每月出勤15天—19天,奖励相应减少50%;每月出勤不足15天、产假或旷工1天以上的,本月不奖励。6、季度累计出勤不足60天的,当季不予奖励。7、因工外出学习、荣誉休假等按出勤计算奖励。8、以上内容,凡涉及扣除风险金本金的,当事人必须在五日内补缴。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泰山建能集团安全事故(安全隐患)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执行。五、其他规定1、人员职务及岗位变更后及时通知经营管理中心、安监处和财务部调整风险金额度;凡未交纳抵押金的一律不享受兑现。因职务或工种变化的,上半月调动的按现行职务或工种兑现,下半月职务调动的按原职务或工种兑现,年末兑现分段进行。山东建能哥兰防腐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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