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 发表于 2013-1-31 08:25

东莞安监局原局长副局长等受审 被控多项职务犯罪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1月30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莞市安监局”)原局长陈建国、原副局长沈善智、原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高景荣等3名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东莞市高培进修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方瑞兰因涉嫌对单位行贿罪也在该案中一并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年底,陈建国暂时停止东莞市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此后,陈建国安排高锦荣(时任东莞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与方瑞兰商谈将高培学校确定为东莞市安监局定点培训机构并收取相应回扣的相关事宜。


经双方商议及陈建国同意后,东莞市安监局将不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高培学校确定为定点培训机构,而高培学校则按照每向培训学员颁发一个证件,即按照20元至200元不等的回扣标准向东莞市安监局支付回扣。高锦荣负责收取上述回扣。


2007年年中,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成立后,陈建国安排沈善智(时任东莞市安监局监管三科科长)接手负责收取上述回扣,且经陈同意后,沈善智、高景荣、方瑞兰将上述回扣标准予以调整。


据侦查机关调查统计,2005年年底至2010年年底期间,高培学校给予东莞市安监局的回扣合计约7030736.2元。其中高景荣经手或参与收取回扣约5230736.2元(含与沈善智共同经手收取的回扣约1200000元);沈善智经手或参与收取回扣约3000000元(含与高景荣共同经手收取的回扣约1200000元)。


据陈建国等3人共同交代,所收取的7030736.2元回扣被主要用于东莞市安监局的日常接待及节日慰问等开支。


2012年1月底,为获取陈建国对高培学校的继续关照,方瑞兰还花费408000元为陈办理东莞市厚街海逸高尔夫球会会籍。2月1日起,陈建国使用该会籍到海逸高尔夫球会打高尔夫球。7月5日,方瑞兰被立案调查,陈建国得知后于7月16日通过其妻子退回给方瑞兰的丈夫卢镜明420000元现金。


除涉嫌单位行贿和个人受贿,陈建国等人还被控贪污罪。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至2012年每年春节前,沈善智及高景荣都会从其二人共同保管的单位小金库中取出30000元换成新钞与陈建国平分。4年间,3人共从单位小金库贪污120000元,每人分得40000元。


2007年,陈建国让沈善智以陈建国的个人名义开设一建设银行账户,用于单位日常接待支出。此后,陈建国等3人多次将单位资金存入该账户。


银行方面出具的账户明细显示,2007年10月17日及2009年4月28日,沈善智用单位小金库的钱往上述账户分别现金存入200000元和100000元。2008年4月18日,高某荣从单位小金库账户往上述账户转账存入100000元。2010年6月30日及2011年5月30日,陈建国分别将其个人的现金50000元、280000元存入上述账户。


2011年5月30日,陈建国从该账户转账450000元到其外甥女婿李某亮的账户,借给李购房所用。除此之外,上述账户中的120000元公款也被陈建国占为己有。


沈善智还被控涉嫌挪用公款为自己牟利。起诉书称,2010年11月11日,沈善智为参加拍卖房产营利,从其名下的单位小金库转账320000元到其妻子袁某的个人账户,袁再将该笔资金转账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用于参加东莞市南城区世纪城国际公馆黄金海岸区50栋5号别墅的拍卖。


2011年3月4日,袁某将该笔320000元的公款转账到沈善智的单位小金库账户,归还该笔款项。


在法庭上,陈建国等3人均称收取高培学校的款项并非回扣,而是安全培训的考务费,否认单位受贿。3人对涉嫌贪污部分指控提出异议,承认部分控罪。沈善智承认挪用公款,但辩称自己是为帮助同事而非为自己牟利。截止记者发稿时,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路过 发表于 2013-1-31 08:28

昨日庭审之中,陈建国称局里的工作,很多都是延续上一任的做法。

  而据媒体报道,在陈建国之前,市安监局原局长叶碧荣、原副局长周焕华,也因收受一民企的干股分红贿赂“落马”,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2002年,汪国强与罗焕云商量成立一家公司。随后,汪国强找到以前在东莞市轴承厂的同事、时任市安监局副局长的周焕华,提出合作开一家安全评价公司,周焕华同意。

  通过周焕华介绍,汪国强认识了时任市安监局局长的叶碧荣。

  2002年12月,汪国强、罗焕云、周焕华三人商定成立民安公司,并将公司股份分为5份,汪国强和罗焕云各占25%股份,周焕华和叶碧荣各占20%股份,分别以周焕华妻子、叶碧荣妻子的名义持有。

  后因群众举报,该案件得以暴露。案发后,叶碧荣、周焕华分别退缴赃款17.5万元和98.7万元,并因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

canna 发表于 2013-1-31 08:41

:Q

caifukang 发表于 2013-1-31 08:57

金钱所致,干部双开

xianyinweng 发表于 2013-1-31 10:20

要是非营利性质的,谁还乐意做?值得深思

fhb411 发表于 2013-1-31 12:06

无话可说了。

老兵新兵188 发表于 2013-1-31 12:09

应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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