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wyb126 发表于 2012-4-24 19:55

要被重视了,责任也就大了

zyj1217 发表于 2012-4-25 11:20

期待中

hahb 发表于 2012-5-21 17:28

高危行业现在也多了!

zslajj 发表于 2012-5-22 16:47

注安的步子太慢了

lxa8685 发表于 2012-5-22 19:21

废纸一张

jinkgy 发表于 2012-5-23 09:12

即便必须要有了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没有其他作用

海里看滩 发表于 2012-5-28 17:10

杯具:'(

hangzi2012 发表于 2012-5-29 11:12

看来所有的问题都是一样的,都有同样的困惑!

chjxian 发表于 2012-5-29 14:10

在法律上用“应当”的,就是限制性条款

chjxian 发表于 2012-5-29 14:10

在法律上用“应当”的,就是限制性条款

注册安全11111 发表于 2012-5-29 18:10

现在真没用

风之子 发表于 2012-5-30 10:31

目前是经济利益高于一切,注安只能靠边站。

0335qhdlsl 发表于 2012-6-5 12:30

生产、安全两手都要抓,安全第一是口号,有点软?

plating 发表于 2012-6-6 09:34

没有用的东西!

flying0451 发表于 2012-6-7 19:55

想考呢   看看前景

0335qhdlsl 发表于 2012-6-12 15:28

国家对安全很重视!但注安被忽悠了8年至今!这个算“重大隐患”?

gubt 发表于 2012-6-14 09:16

国家对安全很重视!但注安被忽悠了8年至今!这个算“重大隐患”?
0335qhdlsl 发表于 2012-6-12 15:28 http://bbs.safeh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太对了!

lijy 发表于 2012-7-17 09:54

应当该为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上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注安师

19770708tk 发表于 2012-7-17 10:41

应改为:分管安全的主要领导必须持有注安资格证

yysyy 发表于 2012-7-17 11:30

领导一句话全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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