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wyb126
发表于 2012-4-24 19:55
要被重视了,责任也就大了
zyj1217
发表于 2012-4-25 11:20
期待中
hahb
发表于 2012-5-21 17:28
高危行业现在也多了!
zslajj
发表于 2012-5-22 16:47
注安的步子太慢了
lxa8685
发表于 2012-5-22 19:21
废纸一张
jinkgy
发表于 2012-5-23 09:12
即便必须要有了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没有其他作用
海里看滩
发表于 2012-5-28 17:10
杯具:'(
hangzi2012
发表于 2012-5-29 11:12
看来所有的问题都是一样的,都有同样的困惑!
chjxian
发表于 2012-5-29 14:10
在法律上用“应当”的,就是限制性条款
chjxian
发表于 2012-5-29 14:10
在法律上用“应当”的,就是限制性条款
注册安全11111
发表于 2012-5-29 18:10
现在真没用
风之子
发表于 2012-5-30 10:31
目前是经济利益高于一切,注安只能靠边站。
0335qhdlsl
发表于 2012-6-5 12:30
生产、安全两手都要抓,安全第一是口号,有点软?
plating
发表于 2012-6-6 09:34
没有用的东西!
flying0451
发表于 2012-6-7 19:55
想考呢 看看前景
0335qhdlsl
发表于 2012-6-12 15:28
国家对安全很重视!但注安被忽悠了8年至今!这个算“重大隐患”?
gubt
发表于 2012-6-14 09:16
国家对安全很重视!但注安被忽悠了8年至今!这个算“重大隐患”?
0335qhdlsl 发表于 2012-6-12 15:28 http://bbs.safeh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太对了!
lijy
发表于 2012-7-17 09:54
应当该为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上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注安师
19770708tk
发表于 2012-7-17 10:41
应改为:分管安全的主要领导必须持有注安资格证
yysyy
发表于 2012-7-17 11:30
领导一句话全给你解决